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救助的工作依据、总则、对象认定、供养形式、救助供养内容、供养标准、救助供养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替代情况:
公告: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的公告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0商业、贸易、合同
ICS分类: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词汇 - 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发布部门: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8-14
实施日期:
2018-08-14
复审日期:
2024-01-08
提出单位:
贵州省民政厅
归口单位:
贵州省民政厅
起草单位:
贵州省民政厅
起草人:
尹秀钰、张程、周烨、张舒、潘思竹、赵飞、白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