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省临时救助的工作依据、总则、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和救助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临时救助救助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替代情况:
公告: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的公告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0商业、贸易、合同
ICS分类: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词汇 - 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发布部门: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8-14
实施日期:
2018-08-14
复审日期:
2024-01-08
提出单位:
贵州省民政厅
归口单位:
贵州省民政厅
起草单位:
贵州省民政厅
起草人:
尹秀钰、刘云、张程、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