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寄递企业安全防范的基本要求,防护区域和部位,防护要求,系统技术要求,系统检验、验收和维护,以及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寄递企业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快递企业设立的末端网点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和管理参照本标准执行。
英文名称:
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 delivery enterprises
中标分类:
综合 - 社会公共安全 - 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13.310犯罪行为防范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
2018-03-09
实施日期:
2018-03-09
提出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北京城市一百物流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孙帆、徐械乔、刘晓新、陶焱升、聂蓉、季景林、王贺、冯智强、楚光、李琳、柴丽林
页数:
1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8-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