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人脸识别应用分类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防范系统人脸识别应用的分类和管理,为人脸识别应用系统的开发、应用和管理提供分类依据和方法。
英文名称:
Security protection—Face recognition applications—Classification
中标分类:
综合 - 社会公共安全 - 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13.310犯罪行为防范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
2018-03-12
实施日期:
2018-03-12
提出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0/SC 2)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0/SC 2)
主管部门: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0/SC 2)
起草单位:
北京中科奥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国防科技大学,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山西省公安厅科技处,清华大学,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纽酷物联网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子青、雷震、谢剑斌、刘君平、侯鸿川、赵军、苏光大、姚若光、汪海洋、王彩松
页数:
1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8-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