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接待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安全服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特约服务、应急响应、服务评价及改进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省内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316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8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服务
发布部门: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8-03-13
实施日期:
2018-04-13
作废日期:
2025-07-17
提出单位: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河北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HB/TC 264)
起草单位:
河北旅投世纪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关强、张承先、田佳、罗强、杜志维、巩燕鹏、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