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供应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简称:“供应链协同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业务流程、系统交易参与方业务规范和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区域供应链协同系统的零售商、分销商/品牌商、第三方物流商规范电子商务业务。
英文名称:
Business Collaboration Platform of Supply Chain
E-commerce Specification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珠宝饰品标识规定》等496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0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0商业、贸易、合同
ICS分类: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 -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60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
发布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7-06-23
实施日期:
2017-09-23
作废日期:
2025-08-31
提出单位: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
归口单位:
广东省电子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
起草人:
郭龙祥、胡葳、王娟、楼高翔、汤毅、查潇、易露、汤悦荣、林树宝、谢燕文
批文号:
5724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