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医用X射线治疗机的防护性能、治疗室防护、实施放射治疗的防护和质量保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X射线管电压为10kV~1MV的医用X射线治疗机(以下简称治疗机)的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电子加速器的X射线治疗。
英文名称:
Requirements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n medical X-ray therapy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替代GBZ 131-2002废止;被GBZ 121-2020代替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药 - C27生物制品与血液制品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05-18
实施日期:
2017-11-01
作废日期:
2021-05-01
提出单位:
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北京医院
起草人:
王时进、马永忠、冯泽臣、程金生、张绍刚
页数:
1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7-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