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兽药的术语和定义、使用要求、使用记录和不良反应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畜禽产品、蜂蜜)的生产、管理和认证。
替代情况:
替代NY 5138-2002;NY 5030-2006;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75号
中标分类:
农业、林业 - 畜牧 - B42兽医与畜牧、兽医用器械
ICS分类:
农业 -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动物饲养和繁殖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6-05-23
实施日期:
2016-10-01
作废日期:
2026-01-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主管部门: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起草单位: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
起草人:
汪霞、高光、梁先明、廖超子、吴黎明、孙雷、徐倩、刘艳华
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