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物业服务人员在从事物业服务工作时应遵循的职业准则、职业素质、行为规范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物业服务人员的管理活动,不含物业管理外包单位的人员管理。
英文名称:
Management standard of property services personnel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
S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服务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6-01-27
实施日期:
2016-02-01
提出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起草单位:
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嘉里建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许路、魏振清、江静舒
出版日期:
2016-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