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部分代替YY 0466-2003《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的制订、选择和确认过程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提出和制订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英文名称:
Medical devices—Symbols to be used with medical device labels, labelling,and information to be supplied—Part 2:Symbol development,selection and validation
替代情况:
替代YY 0466-2003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疗器械 - C37医疗设备通用要求
ICS分类:
01.080.20;11.040.01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15-03-02
实施日期:
2016-01-01
提出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1)
主管部门:
全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1)
起草单位:
北京国医械华光认证有限公司
起草人:
米兰英、徐强、郑一菡、陈志刚
页数:
20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