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子宫颈活体取样钳的结构型式与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供咬切宫颈组织作病理切片用的子宫颈活体取样钳。
英文名称:
Cervical biopsy forceps
替代情况:
替代YY 0092-1992;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22年第76号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疗器械 - C36其他专科器械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医疗设备 - 11.040.30外科器械和材料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13-10-21
实施日期:
2014-10-01
提出单位:
全国计划生育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69)
归口单位:
全国计划生育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69)
主管部门:
全国计划生育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69)
起草单位: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刘伟群、姚天平、方雪静、翁秉豪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