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GB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消费品使用说明(以下简称使用说明)的编制原则和方法。本部分适
用于:
———消费品设计者、生产者、技术文件起草者或此类说明的其他编制者;
———制定消费品标准的技术委员会或组织。
1.2 本部分的原则和方法与特定的产品标准中涉及使用说明的具体要求同时使用。
1.3 本部分包括消费品使用说明的评价方法(参见附录A),作为检查使用说明内容完整性和评价使用
说明编写质量的参照方法及依据。
附录A 主要供从事评定工作的研究者、专家和消费品评测机构使用。它也有助于本章1.1中提到
的本部分的使用对象和管理者。
英文名称:
Instructions for use of products of consumer interest—Part 1:General principles
替代情况:
替代GB 5296.1-1997;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2016年5月1日暂缓实施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服务 - 03.080.30消费者服务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2-12-31
实施日期:
2013-05-01
复审日期:
2017-03-23
提出单位: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冯卫、王征、丁东江、陆锡林、任静、张晓丽、焦阳
页数:
28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