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压缩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示范运行配套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实施示范运行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加氢站(车)及氢燃料的加注、停车场所与维修车间的相关规范等。
本标准适用于压缩氢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35MPa的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以下简称汽车)
示范运行相配套的加氢站、停车场所和维修车间。
英文名称:
Hydrogen fuel cell vehicles facilities for demonstration specifications
替代情况:
被GB/T 29124-2025代替
中标分类:
车辆 - 车辆综合 - T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43.020道路车辆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2-12-31
实施日期:
2013-07-01
作废日期:
2026-03-01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32天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主管部门: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起草人:
陈全世、朱家琏、何云堂、田光宇。
页数:
8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