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以紫杂铜为原料经火法精炼和连铸连轧生产的电工用再生铜线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直径为6.0mm~35.0mm,供进一步拉制电工用线材或其他电工用铜导体的圆形截面铜线坯。
英文名称:
Copper drawing stock from recycling for electrical purpose by pyrometallurgy
中标分类:
冶金 - 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 - H62重金属及其合金
ICS分类:
冶金 - 有色金属产品 - 77.150.30铜产品
采标情况:
ASTM B49-10;EN1977:1998 NEQ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
2012-05-24
实施日期:
2012-11-01
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主管部门: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秉檐、鲁良儒、尹家军、张选志、饶勇平、石裕、刘少华、兰红旺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