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甲胎蛋白(AFP)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为原理的定量检测人血液基质或其他体液成分中的甲胎蛋白(AFP)定量测定试剂(盒)(以下简称“AFP试剂(盒)”)。包括以微孔板、管、磁颗粒、微珠和塑料珠等为载体的酶促及非酶促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测定试剂(盒)。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试剂盒中的校准品和质控品的要求。
英文名称:
Alpha-fetoprotein quantitative detection reagent (kit) (Chemiluminescent immunoassay)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疗器械 - C44医用化验设备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11.100实验室医学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09-12-30
实施日期:
2011-06-01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