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定义了危险场所网络化监测系统相关的术语,规定了监测系统前端的组成、软硬件及接口要求,以及现场接入、供电/接地、现场施工等技术要求,是构建与评估危险场所网络化监测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规范适用对象为国家法律法规或标准所界定的应实行联网监测的安全生产企业,其他单位或部门构建或评估危险场所网络化监测系统时可参照执行。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roduction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s based on netword—Part1: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necting of monitoring systems based on netword in hazardous area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4年第3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社会公共安全 - 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08-11-19
实施日期:
2009-01-01
作废日期:
2024-07-01
复审日期:
2024-07-01
提出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首科集团公司等
起草人:
胡燕祝、张树森、汪卫国、杨春雪等
批文号:
25472-2009
页数:
11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 5020·345
出版日期:
2009-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