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海洋水产品渔业捕捞要求、人员卫生要求、渔船卫生要求、渔获物冰鲜处理、渔获物冻结和装卸等。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海洋水产品的捕捞生产管理。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75号
中标分类:
工程建设 - 农林业及轻纺工业工程 - P87水产与渔业工程
ICS分类:
农业 - 65.150捕捞和水产养殖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07-09-14
实施日期:
2007-12-01
作废日期:
2026-01-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广东海洋大学、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水产湛江海洋渔业公司
起草人:
和、丁保华、廖超子、刘亚、王联珠、阮书余。
页数:
6页
出版日期:
2007-12-01
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