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地方性砷中毒病区的判定和划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地方性砷中毒流行病学调查、监测、防治和科研。
英文名称:
Definition and division standard for endemic arsenism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被WS 10012-2023代替;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24号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卫生 - C61公害病诊断标准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07-07-02
实施日期:
2007-12-01
作废日期:
2024-05-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内蒙古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起草人:
赵新华、武克恭、李达圣、王三祥、陈志
批文号:
21172-2007
页数:
5页
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7-12-01
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