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花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茉莉花、玫瑰花、菊花、梨花等可食用花卉的鲜花和干花。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施行(即废止)
中标分类:
农业、林业 - 经济作物 - B39其他经济作物
ICS分类:
农业 - 65.020农业和林业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06-01-26
实施日期:
2006-04-01
作废日期:
2014-01-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农业部花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等
起草人:
黎其万、汪禄祥、王继华、刘家富、刘宏程
页数:
6页
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6-03-01
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