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准规定了东北地区池塘饲养食用鱼的饲养类型、产量指标、饲养周期、环境条件、鱼种放养、肥
料和饲料、饲养管理、鱼类越冬、劳力与机械配备。
本标准适用于东北地区池塘饲养的食用鱼,其他条件相似地区亦可参照使用。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75号
中标分类:
农业、林业 - 水产、渔业 - B52淡水养殖与产品
发布部门:
中国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1995-12-27
实施日期:
1996-06-01
作废日期:
2025-01-17
提出单位:
农业部水产司
归口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
起草人:
吴海龙
页数:
8页
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
1996-05-01
标准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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