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池塘饲养食用鱼的主养类型、产量指标、饲养周期、环境条件、鱼种放养、肥料和饲料、饲养管理、劳力与机械配备。
本标准适用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池塘饲养食用鱼,其他条件相似的地区亦可参照使用。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75号
中标分类:
农业、林业 - 水产、渔业 - B52淡水养殖与产品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1995-12-27
实施日期:
1996-06-01
作废日期:
2025-01-17
起草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页数:
12页
标准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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