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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434-1991 电厂化学水专业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1992-02-01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介绍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规定采用“摩尔”表示物质的量的单位,并废除r“克当量”、“克分子”、“克当量数,’、“克分子数”、“当量浓度”、“克分子浓度”等量和单位。从而产生了水中“硬度”、“碱度”测定结果的不统一,以及水分析结果校核和离子交换树脂交换容量计算上的一些困难。为解决与这一改变有关的一些量的定义、单位和计算方法等问题,特制定此规定.
英文名称:  Regulations for implementing the legal #units of measure in power water chemistry
中标分类:  综合 - 计量 - A50计量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发布日期:  1992-01-15
实施日期:  1992-02-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归口单位:  能源部西安热工研究所
起草单位:  能源部西安热工研究所
起草人:  何辉纯
页数:  5页
出版日期:  199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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