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石油化工企业中220kV以下的电气设备的抗震设计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地区的电气设备,其抗震设计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英文名称:
Seismic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7年(第23号)
中标分类:
工程建设 - 原材料工业及通信、广播工程 - P72石化、化工工程
ICS分类: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建筑物的防护 - 91.120.25地震和防振
发布部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2-02-09
实施日期:
2003-05-01
作废日期:
2017-05-12
页数:
36页
出版社:
中国石化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