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粘胶纤维用浆粕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粘胶纤维用棉浆粕和木浆粕。其他粘胶纤维用浆粕可参照使用。
英文名称:
Pulp board for viscose fiber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FJ/T 517-82 FJ/T 518-82;被FZ/T 51001-2009代替
中标分类:
纺织 - 化学纤维 - W51化学纤维半制品
ICS分类:
纺织和皮革技术 - 纺织产品 - 59.080.40涂覆织物
发布部门:
国家纺织工业局
发布日期:
1998-12-25
实施日期:
1999-07-01
作废日期:
2010-06-01
提出单位:
国家纺织工业局
归口单位:
上海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单位:
上海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开山屯化学纤维浆厂和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傅泽芝、李克吉、庄连元、张继华、孙丽珠、夏静波、王学友
页数:
7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2-12537
出版日期:
2004-03-23
标准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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