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精梳低含毛混纺(羊毛或其他动物纤维含量30%及以内)及纯化纤毛织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装标志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各类机织服用精梳低含毛混纺及纯化纤交织品的品质和交货验收的统一规定。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FJ 373-79;被FZ/T 24004-2009代替
中标分类:
纺织 - 毛纺织 - W23毛坯布及制品
ICS分类:
纺织和皮革技术 - 纺织产品 - 59.080.30纺织物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
发布日期:
1993-03-10
实施日期:
1993-10-01
作废日期:
2010-04-01
提出单位:
纺织工业部科技司
归口单位:
上海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上海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
杨林根、李亮、俞妙贞
页数:
13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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