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申报和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9类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低芥酸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油、山茶油。
英文名称:
Green food—Edible vegetable oils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被NY/T 751-2006代替
中标分类:
食品 - 食品加工与制品 - X14油脂加工与制品
ICS分类:
食品技术 - 食用油和脂肪、含油种子 - 67.200.10动物和植物的脂肪和油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03-12-01
实施日期:
2004-03-01
作废日期:
2006-04-01
起草单位: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页数:
9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