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人员一级、二级医学条件。本标准一级医学条件适用于驾驶员、飞行机械人员、领航员。二级医学条件适用于飞行通信员、空中摄影员、滑翔机驾驶员、自由气球驾驶员及私用驾驶员。
英文名称:
Appraisal STANDARD of physical examination for civil aviation aircrew
标准状态:
已作废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 - C05医学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 - 03.100.30劳动资源管理
发布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1996-05-02
实施日期:
1996-10-01
作废日期:
2005-10-14
首发日期:
1996-05-28
复审日期:
2004-10-14
归口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主管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页数:
平装16开, 页数:14, 字数:22千字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1-13154
出版日期:
200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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