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GB 13954-2004 特种车辆标志灯具

GB 13954-2004 特种车辆标志灯具

发布日期:2004-10-01    标准状态:作废
标准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车辆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标志灯具)的定义、分类、命名和适用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标志、标签和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在特种车辆上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
英文名称:  Emergency vehicle warning lamps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替代GB/T 13954-1992;被GB 13954-2009代替
中标分类:  综合 - 社会公共安全 - A94警用装备与器械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道路车辆装置 - 43.040.20照明、信号和报警设备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4-03-04
实施日期:  2004-10-01
作废日期:  2010-05-01
首发日期:  1992-12-19
复审日期:  2004-10-14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计划单号:  20010041-Q-312
页数:  16开, 页数:16, 字数:28千字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1-21017
出版日期:  2004-10-01
标准前页: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