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区域土壤环境容量核算的术语和定义、核算区现状资料收集与现场调研、明确保护目标、确定土壤环境阈值和核算区域土壤环境容量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用地、自然保护地、公园用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和工矿用地6类用地方式下的土壤环境容量核算。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区域的土壤环境容量核算。
英文名称: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alculation of regional soil environmental capacity
中标分类:
环境保护 - 环境保护综合 - Z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环境保护 - 13.020.01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发布部门:
中国土壤学会
发布日期:
2024-12-24
实施日期:
2024-12-25
提出单位:
中国土壤学会
归口单位:
中国土壤学会
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南京大学、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农业大学
起草人:
王玉军、陈怀满、吴同亮、仓龙、王霞、刘存、周东美、范婷婷、王美娥、王红梅、汪鹏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