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管理体系的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再制造产品设计和开发、逆向物流体系、再制造工艺流程、标识和可追溯性、防护与交付、再制造产品销售体系、再制造产品质量保证和安全环保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再制造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认证评价,也可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进行规范与管理的依据。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 - 03.100.01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综合
发布部门: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发布日期:
2024-12-25
实施日期:
2025-01-01
提出单位: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上 海锦持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限公司、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保定长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 公司、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等
起草人:
张伟、黄志勇、郑茂领、史佩京、王瑞英、魏敏、于鹤龙、姚淑杰、刘阳阳、李志钢、罗建明、刘伟利、张志睿、虞舜旭、张文超、刘宏伟、宋国轩、成宇涛、钟耀文、陈正泉、陆维纯、钱昱强、迟永波、线志刚、吉小超、吴益文、周新远、刘渤海、郑汉东、刘欢、李海新、杨柯楠等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