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数据要素型企业的定义、分类以及评估数据要素型企业的资格条件、通用条件(业务收入构成、数据守规程度、数据管理能力、数据技术能力、数据安全能力、数据创新能力、数据价值能力、数据产品服务、企业诚信、经营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规定了数据要素型企业的评估要求以及监督要求。
ICS分类: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 - 35.020信息技术(IT)综合
发布部门: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
发布日期:
2023-05-31
实施日期:
2023-07-01
提出单位: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
归口单位: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
起草单位:
青岛赛迪国软信息系统治理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任保东等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