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描述了进口废旧轮胎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进口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摩托车轮胎、工业车辆充气轮胎、工程机械轮胎和农业
车辆轮胎(整条轮胎,不包括新轮胎、新的翻新轮胎和打磨完毕的翻新用轮胎胎体)的固体废物属性
鉴别。
英文名称:
Identification method of solid waste attributes-Waste and used tyres
中标分类:
化工 - 橡胶制品及其辅助材料 - G41轮胎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废物 - 13.030.10固态废物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4-12-31
实施日期:
2025-07-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起草人:
刘晓民、陆峰、满忠雷、乔慧君
出版社:
中国海关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