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差评处置的基本要求、分类、处置程序、结果运用、持续提升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交办转办的差评处置工作。
英文名称:
Disposal specification for negative comment of administrative service
中标分类:
- - A16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服务 - 03.080.99其他服务
发布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1-09
实施日期:
2024-02-09
提出单位:
江苏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
江苏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南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通市质量技术和标准化中心、如东县栟茶镇综合服务中心、启东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起草人:
秦强、葛悦、彭杨、南磊、管昊昱等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