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静止式谐波有功电能表(以下简称“仪表”)的标准电量值、结构、标识和文件、计量性能、气候、外部影响、计量性能保护及电气要求,描述了相应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新制造的、在50 Hz或60 Hz电网中使用的、电压不超过600 V的仪表,并且仅适用于其型式试验。
英文名称:
Electricity metering equipment(AC)—Particular requirements—Part 2:tatic harmonic meters for active energy
替代情况:
替代GB/T 17215.302-2013
中标分类:
仪器、仪表 - 电工仪器仪表 - N22电能测量和负荷控制系统
ICS分类: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 电学、磁学、电和磁的测量 - 17.220.20电和磁量值的测量
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4-25
实施日期:
2024-11-01
提出单位: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4)
起草单位:
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机实业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潘峰、黄建钟、招景明、章登清、刘志军、赵伟、张乐平、郭闯、胡萌、孙世杰、王央龙、张旭明、李经儒、沈鑫、李鹏程、蒋紫松、曾仕途、胡志刚、戴文俊、张宗继、张鑫、曾戈弋、方誉、郑乐江、王文军、朱国富、陈炎、李建炜、陈贺、纪伊琳、杨雨瑶、潘宗亮、王永付、李波、章
页数:
3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