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指标体系、合格标准和评定办法。
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实施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单元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721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27号
中标分类:
工程建设 - 水利、水电工程 - P55水利、水电工程综合
ICS分类: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40水力工程
发布部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12-13
实施日期:
2022-01-13
作废日期:
2025-10-08
提出单位:
河北省水利厅
归口单位:
河北省水利厅
起草单位:
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承德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承德北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田卫堂、贾立海、韩树军、杨佳栋、侯克、田素平、毛新宇、张子元、龚振兴、刁玉静、时秀梅、刘刚、张建国、刘桂莲、丁鑫、刘克军、倪广勇、王海生、高立川、王海军、董超、王向南、张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