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公共美术馆服务的基本要求,规定了服务设施、服务资源、服务内容、服务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共美术馆,以及提供公共美术服务的其他公共文化机构。经属地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非国有美术馆可参照使用。
英文名称: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public art museum
中标分类:
- - A16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服务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日期:
2022-12-27
实施日期:
2023-03-27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起草单位:
浙江美术馆、中国博物馆协会美术馆专业委员会
起草人:
杜群、安远远、李雯、金琳琳、邵晓峰、王聪丛、童晓岚、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