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描述了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在25℃~150℃(典型范围为40℃~150℃)的温度范围内,在氧气、氮气混和气流中,维持小型直立试样燃烧所需最低氧浓度的试验方法。其结果定义为试验温度下的温度指数,此试验温度是塑料材料在实际过热工况下可能处于的典型温度。
本文件适用于在试验温度下试样厚度小于10.5 mm、能直立自撑的条状或片状材料,但不适用于ISO 4589-2:2017表2中需要支撑架的Ⅴ型试样。
本文件适用于表观密度大于100 kg/m3的固体材料、层压材料或泡沫材料,以及某些表观密度小于100 kg/m3的泡沫材料。本文件还提供了柔性片材或薄膜的垂直支撑方式。
中标分类:
化工 - 合成材料 - G31合成树脂、塑料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ICS分类:
橡胶和塑料工业 - 塑料 - 83.080.01塑料综合
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12-30
实施日期:
2023-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