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取费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工程范围内前期准备、核岛、常规岛及BOP等工程的核电工程建设监理取费以及设计、勘察、保修、大修及维修、其他监理取费。与核产业相关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取费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英文名称:
Standard for fee collection of nuclear power project supervision industry
中标分类:
工程建设 - 电力、核工业工程 - P64核工业工程
ICS分类: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核能工程
发布部门: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发布日期:
2022-03-10
实施日期:
2022-04-10
提出单位: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归口单位: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起草单位:
上海睦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核鹏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咨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昌宝、王秋惠、刘培林、赵一兵、陈建民、郭润芳、邵健、王军、季晓明、韦巍、梁冬、史红卿、赵红杰、张增强、余瑞霞、闫玉平、顾健、罗俊琦、赵金香、荀敏、陈叶红、邢健、李静文、罗守文、路其林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