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既有工业区功能提升改造的低影响开发设计,推进工业区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既有工业区功能提升改造规划编制中落实低影响开发理念,指导既有工业区改建、扩建配套建设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规划和设计。低影响开发设计应遵循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
既有工业区低影响开发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
英文名称:
Guideline for low-impact development design of existing industrial areas
中标分类:
工程建设 - 城乡规划与市政工程 - P50城乡规划
ICS分类: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020自然规划、城市规划
发布部门: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发布日期:
2022-11-22
实施日期:
2023-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