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中小学校营造健康、舒适的建筑室内环境,规范中小学建筑室内环境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及既有中小学校建筑的室内声环境、室内光环境、室内热湿环境和室内空气品质的评价。
中小学建筑室内环境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
英文名称: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indoor environment of middle and elementary school buildings
中标分类:
工程建设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 P33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
ICS分类: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建筑物 - 91.040.10公共建筑物
发布部门: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发布日期:
2022-10-18
实施日期:
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