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公安机关投诉举报处置的基本原则、处置流程、投诉受理、投诉流转、投诉核查、集体通案、形成报告、投诉处理、投诉反馈、审核监督、跟踪回访、结果运用、办结归档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设区市公安局设立的投诉举报处置机构。县(市、区)等公安局的警务督察部门参照执行。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for complaint reporting handling of police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 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服务
发布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2-03
实施日期:
2021-03-03
提出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
归口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
起草单位:
无锡市公安局
起草人:
胡晓、徐磊、蒋磊、俞晓东、周维森、陈荔、石磊、赵楠、侯启龙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