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在中国境内司法翻译人员需遵循的司法翻译服务职业原则,规定了司法翻译人员需具备的基本资格、基本能力以及失误纠正办法。
本文件适用于委托、使用及参与司法翻译服务的各方证明、判定和评价司法翻译服务质量,司法翻译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也可参照使用。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for judicial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 services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0商业、贸易、合同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服务 - 03.080.01服务综合
发布部门:
中国翻译协会
发布日期:
2021-03-27
实施日期:
2021-04-01
提出单位:
中国翻译协会法律翻译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国翻译协会
起草单位:
中国翻译协会法律翻译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高文律师事务所
起草人:
田力男、刘艳萍、沙丽金、王芳、戴嘉佳、王刚毅、曹志建、王海涛、杨德嘉、王正志、屈伸、罗慧芳、任才淇
页数:
16页
出版日期: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