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产品原始设计/原始设备制造商品牌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评价规则和评价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空气净化产品原始设计/原始设备制造商品牌强度评价,也适用于企业开展自我评价。
英文名称:
Brand evaluation—Air purification products ODM/OEM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 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服务
发布部门:
中国室内空气净化品牌集群、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
2020-12-25
实施日期:
2020-12-30
提出单位:
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归口单位:
中国室内空气净化品牌集群
起草单位:
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垠雨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安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懿科消毒设备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仇爱琪、林国夫、吴天文、刘利、李广华、陈晓萍、傅越海、谢小保、夏枫耿、欧阳怡磊、徐丹、周志辉、陈沁泽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