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一工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工程测量成果满足质量可靠、安全适用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建设领域的通用性测量工作。工程测量应以中误差作为衡量测绘精度的标准,并应以二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对于精度要求较高的工程,可按附录A的方法评定观测精度。
工程测量的区域类型宜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建筑区、工矿区和水域。
工程测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加强使用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使用的软件,应通过测试或验证。
对工程中所引用的测量成果资料,应进行检核。工程测量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英文名称:
Standard for engineering surveying
替代情况:
替代GB 50026-2007;自《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第5.3.51、5.7.5、7.1.8、7.5.14、8.7.15、10.1.10条同时废止。
中标分类:
工程建设 - 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 - P11工程测量
ICS分类:
土木工程 - 93.020土方工程、挖掘、地基构造、地下工程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
2020-11-10
实施日期:
2021-06-01
出版社:
中国计划出版社
书号:
155182·0701
出版日期: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