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提供了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效果评估的指导和建议,给出了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效果评估的的评估基本流程、召回效果评估模型、召回效果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处置的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施与管理过程中,评估主体对生产者安全缺陷召回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效果评估。汽车替换零部件和除汽车产品以外的其它机动车产品的安全缺陷召回活动效果评估参照本标准使用;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活动效果评估参照本标准使用。
英文名称:
Guidelines for the recall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of defective motor vehicle products
中标分类:
车辆 - 车辆综合 - T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43.020道路车辆综合
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12-14
实施日期:
2021-07-01
提出单位:
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3)
归口单位:
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3)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
肖凌云、董红磊、王琰、巫小波、高亚、兰凤崇、刘亚辉、黄嵘、梁宏毅、周小红
页数:
1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