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具有医养结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服务
发布部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8-20
实施日期:
2020-09-20
提出单位: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归口单位: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聊城市鸿福老年公寓
起草人:
原静、刘志强、杨全勇、韩春梅、刘庆栋、齐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