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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 43-2020 公安系统智慧园区建设导则

发布日期:2020-02-01    标准状态:废止
标准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公安系统智慧园区建设要求,包括基本架构组成、信息化体系架构、智能化设备及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公安系统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智慧园区。一般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智慧园区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英文名称:  Construction guide of smart parks of public security system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152项标准文件的通告
中标分类:  综合 - 社会公共安全 - 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13.310犯罪行为防范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1-09
实施日期:  2020-02-01
作废日期:  2025-07-18
提出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起草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安恩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思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艾科智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赛菲姆科技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景文、孙艺明、冯勇、于红军、陈小雷、杨枫、吴先琴、高珊、万海峰、黄佳明、李孟欣、宁雷、申晓芳、于志东、曲飞宇、左闰辉、段华威、潘庆、林晓清、肖德俊、范珍斌、丁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