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大麻样本进行STR遗传标记分型的总体要求以及检验程序、鉴定意见和鉴定文书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法医学实验室对大麻样本进行个体识别。
中标分类: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 - 计算机 - L67计算机应用
ICS分类: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 -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01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日期:
2017-03-31
实施日期:
2017-04-01
提出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
司法部信息中心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起草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所
起草人:
张素华、李成涛、潘根、向平、施妍、刘希玲、林源、阙庭志、赵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