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数据存证服务提供者、电子数据存证平台和电子数据存证过程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数据存证的规范化运作。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evidence preservation
中标分类:
- - A16
ICS分类: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 -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01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日期:
2020-05-29
实施日期:
2020-05-29
提出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
司法部信息中心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起草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上海弘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郭弘、施少培、吴松洋、王勇、潘妍、李岩、文静、丁丽萍、陆道宏、张鹤、卢建斌、钱志高、张辉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