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强光源(非激光)防护镜的光辐射伤害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防护镜的选择、佩戴舒适性和二次安全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防御辐射波长介于250 nm ~ 3000 nm之间强光源危害的眼部护具。
本部分针对强光源(非激光)防护镜的的选择提供指南,对于防止眼部受到来自对强光源(非激光)设备光谱输出的伤害提供了一套更为严格的防护程序,可供强光源(非激光)防护镜的用户、生产商、供应商和安全咨询机构使用。
本部分不适用于焊接防护镜、激光防护镜、太阳镜、日晒、眼科仪器或其他医疗美容设备上装配的部件。
英文名称:
Eye and face protection—Intense light sources(non-laser)protector—Part 2:Guidance for use
替代情况:
被GB 38696-2025代替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劳动安全技术 - C73劳动防护用品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防护设备 - 13.340.99其他防护设备
采标情况:
ISO 12609-2:2013
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6-02
实施日期:
2020-12-01
作废日期:
2026-09-01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236天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归口单位: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2)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太仓市锐杰实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郭德华、商景林、童遂放、孙彩英、毛志康
页数:
20页【彩图】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0-06-01